| 美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分标准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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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选标准: 一、科研方面(包括论文发表和作品参展)占50%。 (一)论文发表: 1、CSSCI期刊(南京大学认可) 25分 2、核心期刊(南图认可) 15分 3、一般期刊(省级以上有正式刊号的刊物、正式出版物内收录学术论文)5分 发表在报纸上文章参照以上标准 (二)创作作品参展: 1、国家级参展等同于CSSCI期刊论文发表 25分 2、省部级参展等同于核心期刊论文发表 15分 3、市级参展等同于一般期刊论文发表 5分 二、获奖情况占35%。 1、国家级奖项 17.5分 2、省部级奖项(包括南京大学校级奖项) 10.5分 3、市级奖项(包括南京大学美术研究院) 3.5分 三、参与集体活动占15%。 由南京大学美术研究院党支部、院行政、办公室打分 15分 注:原作(件)须在美院公示一星期。 |